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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報導:東南亞法制系列演講-越南的法學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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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人:醫事法中心公告日期:2016-11-09
東南亞法制系列演講:
越南的法學教育
(活動報導)


講者:張黃娥老師(峴港大學屬下經濟大學的講師)
主持:林更盛教授(東海大學法學院院長)
時間:2016年10月27日(四)12:30-13:30
地點:法律學院 L205 研討室
主辦:東海大學法律學院
紀錄:林文勇

 
    本次「東南亞法制系列演講」特別邀請到峴港大學屬下經濟大學的講師張黃娥老師,講題為「越南的法學教育」。張黃娥老師有在中正大學財經法律學系研究所繼續深造,這次的演講得以促成要特別感謝中正大學財經法律學系系主任曾品傑教授的協助。


   
    張黃娥老師首先提到越南現代法學教育目前需求與規模成長有以下幾個要點:一、「越南亟需高品質之行政、立法、司法領域的法律人力資源」;二、「不僅政府部門與司法機關,甚至律師法務及民間企業等諸多領域,均有高階法律人才之急切需求」;三、「政府要求公私立大學參與法律人才之養成教育」。而目前在越南具有代表性的法學大學約略有:河內法律大學(Hanoi Law University)、河內國家大學法學系所(Vietnam National University, Hanoi -School of Law)、司法學院 (Judicial Academy)、社科院(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峴港大學屬下經濟大學法律系(Da Nang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 Faculty of Law)、順化大學法律系所(Hue University – school of law)、胡志明市法律大學(Ho Chi Minh City University of Law)、胡志明市國家大學經法大學 (Vietnam National University, Ho Chi Minh City -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Law)、胡志明市經濟大學法律系所(University of Economics, Ho Chi Minh City–Law of school)與芹苴大學法律系(Can Tho University – Faculty of Law)等。


    關於越南教育部的規定,要求任課教師資格「在大學課程,師資陣容須具備碩士學位以上學歷;在碩士課程,師資陣容須具備博士學位」。另有一個非常特別的是:「通識法律課程為非法律專業大學生之必修課程,包括反貪腐之課程內容」,這麼特別的課程設計是越南近2-3年的改變,張黃娥老師在越南也有教授此課程,此主題系上師生也非常有興趣,在演講後有熱烈討論。接著,提到越南當今法學的熱門領域分別是:商法(公司法、企業併購、商事契約法)、智慧財產權法、國際法(國際經貿法、國際私法、國際公法)、民法(國有土地給與人民使用權、消費者保護法)與銀行和金融法,此主題引起在座系上相關領域老師熱烈的討論。


    最後,張黃娥老師貼心地提出進行台越之間學術交流的注意事項及建議,並留下聯絡方式歡迎有興趣的師生於會後可以再做交流。系上籌劃此次演講即想讓師生更進一步認識越南的法學教育現況,並期待能有進一步的交流及合作,果然獲益匪淺,期待不久的將來進一步的合作,謝謝張黃娥老師的分享。


*備註:紀錄內容參考自張黃娥老師所提供之講義與當天討論內容。
最後修改時間:2016-11-14 PM 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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