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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法制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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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簡介

主任的話

由於國、內外商業交易頻繁,以及各國對企業及金融市場的積極發展,使得企業法制相關規範愈趨複雜化,而國內各大專院校企業管理及法律相關科系,無不積極投入有關領域的研究,並與相關行政主管機關或實務工作者頻頻進行密切合作,使得企業法制成為現今法學領域中重要的一環。尤其,伴隨台中縣市合併升格為直轄市,加上中部科學工業園區之設立已經入駐大批企業,隨之勢將產生企業組織與管理、會計與稅務、創新與策略、交易與競爭、採購與開發以及紛爭處理等諸多法律相關問題,從而,預期中部地區將需要大批熟諳企業法律之專業人才的投入。
基此,為能更積極與本校各企業相關管理科系及本院系友或企業界合作,以帶動中部地區企業法制之研究發展,並培養企業所需之專業人才,進而建立本院在企業法學領域中之地位,因而於2011年8月成立企業法制研究中心(下稱本中心)。本中心將結合本院「企業法律學分學程」及定期舉辦學術研討會與演講,以培養企業法制跨領域之人才,並加強師生之研究討論及與實務界之互動,以提升企業法制之教學品質、學術研究風氣,並發揮本中心對實務發展之影響力。
本中心尚屬草創萌芽階段,未來我們將繼續努力灌注,企盼各界先進不斷給予指導與協助。


東海大學法律學院企業法制研究中心主任
卓俊雄



願景與使命

東海大學法律學系自1980年8月創系以來,以培養學生具備法學專業知能、獨立思考及分析批判的能力、關懷社會、服務貢獻的態度以及陶冶國際視野、多元發展為教育目標。歷經約30年的努力,法律學院師資堅強,為中部地區歷史最悠久之法學重鎮,畢業之系友有眾多從事商業法律或企業法務工作。因此,為能更積極與本校各企業相關管理科系及本院系友或企業界合作,以帶動中部地區企業法制之研究發展,並培養企業所需之專業人才,進而建立本院在企業法學領域中之地位,因而於2011年8月成立企業法制研究中心(下稱本中心)。



教學與研究特色

本中心以研究發展企業法制規範為宗旨,營造優良的學術環境與教學品質,提供對企業法制研究有興趣之校內外專家學者及師生交流平台,進而提升學術風氣並帶動企業法學研究的發展。本中心主要目標分為以下幾大領域:企業組織之管理規範、企業之競爭規範、企業併購之規範、金融市場之法制規範、國際貿易與紛爭處理之規範、智慧財產權之規範、電子商務規範等。本中心將結合本院「企業法律學分學程」及定期舉辦學術研討會與演講,以培養企業法制跨領域之人才,並加強師生之研究討論及與實務界之互動,以提升企業法制之教學品質、學術研究風氣,並發揮本中心對實務發展之影響力。
具體實施方法如下:

(一)基本規劃
為能促進企業法制規範之研究及教學事項之研討,本中心將不定期舉辦研討會及座談會、爭取執行有關企業法之研究計劃、蒐集企業法學文獻及實務資料、支援「企業法律學分學程」之進行,以及對本院提出關於企業法課程規劃之建議。另本中心擬設立專屬網頁以公告本中心之現況與所籌辦之活動,並作為研究者與師生間之交流園地,同時亦將積極推動學術研究成果於專業刊物中發表。

(二)分項規劃
1、支援「企業法律學分學程」之進行
本中心將積極協辦「企業法律學分學程」各相關課程的進行,以期培育具備多方專業、多重視野,能分析、解決企業法律問題及擘劃策略能力之專業人才。

2、開設企業法學分班
預計每學期開設企業法學分班,招收中部地區企業界或其他對企業法有興趣之人士修習,每門課每週2小時,共進行18週,期滿授與2學分,可抵本校法律學院大學部之學分或相關學程之學分。

3、爭取辦理「中華公司治理協會」之學分認證課程
積極與「中華公司治理協會」接洽授權辦理中部地區「建立董事、監察人常態進修管道」、「券商從業人員進修」之相關進修規定的學分認證課程,並洽請能參與協助其所負責之上市上櫃公司治理的評量,使本中心得實際參與實務工作之進行。

4、不定期舉辦企業法制學術研討會
本中心擬由學術面與實務面來研究企業法律問題,邀集專家學者及實務工作者,結合理論與實務,實體與程序法,不定期舉辦研討會、座談會,以確實掌握司法與企業實務之脈動。

5、接受或爭取委辦企業法研究計畫
為協助企業界解決企業實務爭議,本中心得接受委託或積極爭取辦理有關企業法之研究計畫,由研究人員蒐集中外相關法律資料深入研究,必要時並邀請校外專家及實務人士共同研討,以提出研究成果供各界參考。

6、企業法務咨詢服務
本中心將與法律服務中心合作,針對各界之企業法相關問題,提供專業之咨詢服務。

7、促進企業聯誼會之組成
整合企業管理及法學相關專長之系友或校友組成企業聯誼會,進行學術研究,並與實務工作者持續交流。

(三) 預期成效
設立本中心預計可達成下列成效:
1. 加強學生核心能力:企業界很需要精於商業法令之理論與實務並重的專業人士,藉由本中心規劃之企業法制學程及相關學術研討會,可使本系學生不但能掌握企業法規範之理論,更能有機會向實務工作者學習,進而增加其應用法規範於實際案例以解決問題的能力。

2. 提升本系教師之企業法學素養:藉由學術研討會、研究計畫及企業法制學程等學術活動,將促使本系教師投入更多企業法之學術研究,而提升法學教育及教學品質的能力。

3. 加強與中部地區企業界之學術或實務交流:企業法學已成為法學領域中的重要一環,因此,身為中部法學重鎮的本院系不論在學術界或實務界均有必要加強本法學領域與外界之合作與交流。而本院在法學師資、地理條件、系友工作成就等方面均佔有優勢,因此,本中心之成立將可促進企業法學在中部地區的蓬勃發展。

(四) 組織與成員
本中心之成員由本院專任教師及校內、外對於企業法研究有興趣之專家學者共同組成;由本院專任教師中推選一人為本中心主任,統籌規劃本中心業務之進行。另聘請法律系助教兼任或由研究生擔任助理協助行政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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